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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监召开药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现场会

发布时间:2011-12-28点击量:1793

2011年12月26日至27日,全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暨药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活动现场会在深圳召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陈元胜、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以环、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陈德伟出席会议。全省各地级以上市药品监管部门分管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局领导、药品流通监管机构负责人以及各药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单位代表共7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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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首先组织参会代表深入社区实地观摩了深圳市宝安区创建“药品安全示范社区”活动开展情况,并就宝安区构建的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主体,街道、社区基层政府部门“自治”和药品行业社会组织“自律”的 “一体两翼”的药品安全社会管理新模式进行了交流。

陈元胜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全省药品流通监管系统在整顿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基层药品安全水平、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药品流通现代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新形势条件下正确认识药品安全监管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正确处理“保安全”与“促发展”的辩证关系,认真分析制约和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创新思路,加强自律,进一步推进药品安全工作再上新水平。陈元胜强调,当前药品监管工作要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放在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上,努力推动形成政府、社会、企业、公众以及媒体良性互动的局面,会聚社会各方力量共同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一是要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好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促使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更好地履职尽责,形成规范高效、运转有序的工作合力。二是要争取多方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药品监管中的作用。在总结深圳市宝安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切实把药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推动好、落实好。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与安全需求相适应、作风清廉、能力过硬、善于应对复杂局面、勇于攻坚破难的干部队伍,保障药品监管工作任务落实和持续发展。

 

(转载自广东省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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