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广东省启动了药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试点活动,其中肇庆市广宁县被省局批准为首批“药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单位。
根据国家局《关于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指导意见》及广东省药监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实现的基本目标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要创新药品安全监管手段,全面实施药品监管数据库管理,建立基本药物生产品种监管档案和经营企业数据库;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乡镇(街道)以上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电子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鉴于我司之前在清远地区的实操经验,广宁县药监局邀请我司工程师分别于2012年3月29日及2012年4月18日为其辖区内的涉药企业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并把我们推荐给这些企业,为他们提供信息化服务,以实现电子监管的目的。
在此,广州金博预祝广宁县药监局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顺利圆满成功!
(市场部供稿)